各系部、处室、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教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结题的时效性,加强教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学院将全面启动“2014年度省级科研项目”与“2015年度院级教科研教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2014年度省级科研项目(包括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省市局等其他类别的科研项目),此类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时间截止2016年6月30日,项目报销结账时间需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2、2015年度院级教科研项目(包括2015年院级青年教师发展支持教科研项目、2015年院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2015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院级质量工程中教学研究等项目),此类教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时间截止2016年12月31日,项目报销结账时间需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3、已经延期的2013年省级科研项目和2014年院级教科研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严格按照以上第1、2条所规定执行。
二、结题要求
1、研究任务要求:完成了项目申报书中填写的预期研究任务和目标。
2、结题材料要求: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纸质材料包括:附有成果目录的佐证材料(见附件1)、结题验收报告书一式2份(见附件2)、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汇报PPT(见附件3)。
3、材料装订要求:结题纸质材料一律中缝装订或胶装成册。
三、其他说明
1、材料提交地点: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档发送邮箱:ahjd0509@163.com。
2、预期未结题的各类研究项目,学院按有关规定予以撤题清理。
3、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附件2中的结题验收报告书进行正确填报,未在附件2中列出的其他省、市、局等类别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详见各项目审批单位所公布网站上自行下载填报。
4、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5、2015年度立项的院级教科研项目需将结题验收报告书、成果等相关电子档材料上传至学院教科研管理系统,否则无法验收,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6、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王晨老师联系,0553-5975126。
附件1:项目结题成果目录
附件2: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附件3: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汇报PPT
教务处财务处